在中国,媒体会把沉迷网络者称为“网瘾患者”,有时媒体会用直接或间接的方法把沉迷网络者甚至适度使用网络者(包括网络游戏玩家)称作“吸毒者”或“精神病人”,许多民众对这些称呼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些称呼带有贬义和歧视性。 在日本,他们把这些沉迷网络者族群戏称为(隐蔽青年)。特训学校认为这个名词指个性较内向,成天除了工作,就是窝在家中,且成天和网络为伍,极少面对面社交行为的此症罹患人士。
“电子海洛因”
在现实生活中,海洛因作为一种毒品,会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危害。在中国,部分学术界人士、媒体和青少年家长借用“电子海洛因”一词形容电子游戏、网上聊天工具或淫秽色情、暴力等网上内容,有时也泛指单纯的上网行为。他们认为,这些信息或娱乐手段都具有使人沉迷的能力并且可以对人的身心造成危害。长沙戒网瘾学校认为这个词语的界定范围有时非常模糊,是一个贬义词。
中国的专家学者们在互联网刚刚兴起的时候,比较容易在言论中使用这种词语,它的出现如同“黄色歌曲”、“靡靡之音”等词的出现一样,基本可以看作是特定意识形态作用下,对新兴事物认识不足的产物。然而在互联网早已成为不少中国人的一种平常的生活方式的今天,这个词不仅没有绝迹,而且还常被一些自己子女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的家长使用。但是,新兴教育界认为,把网络和游戏比喻为毒品是一种不符合逻辑的理论,沉迷于网络和游戏的现象确实客观存在,但这并不是网络和游戏本身的原因,其成因在于教育问题或其他社会问题。